信件公示

标题: 能否补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来信人: 王善
来信时间: 2013-06-15 10:42:49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2000年到岳阳的,之后和我父亲一直暂住在君山区从事养殖,并于2003年将我与父亲的户口迁至岳阳市君山区。2004年,我响应政府号召,应征入伍,当兵八年,2012年退伍,档案、待遇等均在君山区。现在我们一家仍住在池塘边的大概三十平米的小房子里,以前建的时候也不知道要去办那个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现在听说城建办对这类没证的房子都要拆,如果拆了,我们一家就连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有了。我只想问一下我家的那个小房子现在还能不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如果不能办,我们一家又该住到什么地方,有什么样的政策适合我们?
  请给我们一家一个安生之所!
  期盼回信!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君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6-25 11:19:54
回复内容:

王善同志: 

你给市长信箱的来信所反映:对其居住的三十平米无证的房子听说城建办要进行拆除,能否补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及不能补办的话,有怎样的政策安置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你们的房屋仅仅听说要拆除,并未实施;在实施拆除之前,柳林洲镇城建办会出台、公布相应的补偿方案。

2、你们的房屋在红线范围内,现在不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如实施拆除后,确实无住房的,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可申请公租住房。

特此复函。

君山区住建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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