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众和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的费用不退怎么办
来信人: 柳芳
来信时间: 2013-06-21 11:44:09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投诉我小区众和物业公司在装修中违规收取费,物价局也多次来调查过情况属实,并责令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钱。但物业公司一直不肯退钱。恳请有关部门能帮我解决此事。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3-06-26 17:08:18
回复内容:

电话8758193已回复柳女士,柳女士表示在前期已向物价局进行过举报,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柳女士希望通过市长信箱能够让此违规收费问题得到解决,应业主本人要求,请将此单转至物价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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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3-07-03 15:57:16
回复内容:

 

柳女士,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将核实情况和我市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政策规定以及查处结果给予回复:

依据岳市价[2012]85号文件规定:1、装修管理服务费高层每平米建筑面积每天0.03元、多层0.02元,您小区住宅为高层,物业公司每平米建筑面积每天收0.05元,已超标准0.02元;2、装修垃圾清运费最高不超过每平米建筑面积3元,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物业公司每平米建筑面积3.5元,已超标准0.5元;3、出入证工本费是对装修工人出入持证管理的证件,每证5元。物业公司每证10元,已超标准5元;4、装修期间收取的电梯损耗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目前政策上还没有这个规定;5、收取的装修押金在工程完成后如没有损坏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应立即退回装修押金。您小区物业公司对业主装修完工,又没有损坏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扣押金三个月是没有道理的,也是违法行为;6、如您小区属二次供水,其价格为:水价+8%的损耗+二次供水加压泵实耗电费分摊+生活垃圾处置费,如不属于二次供水但由总表控制的分户用水价格为:水价+8%损耗+生活垃圾处理费。

目前我们正在对该物业公司违规收费金额取证与核实,在核实后将对违规收费按程序进行责令清退并处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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