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乡镇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
来信人: 吴红宇
来信时间: 2013-07-05 09:38:14
内容:

昨天我去了临湘的桃林 在桃林河边上散步的时候看大片的垃圾 河水污秽不堪 令人触目惊心 建议市政府要把环保纳入各级乡镇政府的年终考核 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临湘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7-09 10:11:23
回复内容:

吴红宇先生:

您好!

您的信件现已收悉,临湘市现已将环境保护纳入各乡镇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关于桃林河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已派专人组织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信中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具体情况是桃林河沿岸住户贪图方便省事,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沿河乱堆乱倒。近年来,桃林政府一直在积极劝导和不定期认真清理,今年4月份投入资金5万多元,对沿河垃圾进行了填埋和焚烧,但部分居民住户积习难改,乱堆乱倒垃圾现象仍时有发生。目前,桃林镇政府已经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近期整改到位:一是城建办组织环卫工人加大沿河垃圾清扫清运力度,责任到人,按月考核奖罚兑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责成沿河住户较多的清泉居委会、万安居委会、笔山村因地制宜,放置垃圾桶,建垃圾池对沿岸住户加大劝导力度和改造力度;三是责成清泉居委会牵头在一周之内对沿河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无裸露垃圾;四是桃林镇已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村级年终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各村(居)委会已与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状。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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