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请及时查处小店占道经营
来信人: 老百姓
来信时间: 2013-07-10 11:34:21
内容: 请求市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现场看看。在巴陵中路与富民街交会处,原九龙商厦旁,一个小店明显占用了两边的道路,已反映多次,时间前后几个月仍无人问津!!!!
怎么有关系的可以胡作非为,长此以往这个社会不乱套了吗?权力部门只管收钱得好处,市民的事到底谁来管??!
今天你占,明天他占,这道路还有走人的地方吗,请市长查一查,追究有些领导不作为的责任。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3-07-17 11:59:41
回复内容:

老百姓: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来信中反映的小店应该是指“刘聋子”粉馆。“刘聋子”粉馆地处巴陵中路市一医院新生儿科西侧巷口,始建于1995年。2006年以前,巴陵中路由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大队管理,2006年移交给岳阳楼区城市管局理局管理,2010年12月由我局属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接管。

关于“刘聋子”粉馆占道的投诉我局之前也收到过,并非常重视,要求我局属城管行政执法支队迅速开展整改行动,并非信件上说的“无人问津”。

2011年,市一医院拆除了其巴陵中路新生儿科西侧19个临街门店,并后退2米左右修建了临街围墙,但只剩下该处门面未拆除。因此,该处门面显得尤为突出,其陈旧的门头和生锈的铁柱严重影响市容环境。2013年4月3日,我局属城管支队根据路段管理要求,对“刘聋子”粉馆下达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岳城法限改字直三步2013第005号),要求将门头进行整改,翻新或拆除。4月8日,该门店业主趁门面翻新之际,擅自扩大门店面积,将其临街突出部分进一步扩大。我局属城管支队发现后立即责令业主停工整改,拆除超出部分。4月9日,现场核查时,发现业主对原建筑实行了旧包新,但在原有的基础上仍有超出部分。5月13日,我局分管负责人就此问题现场办公,作出如下要求:督促该门店业主对违建棚屋继续整改,直至恢复到原有部分。5月16日,我局城管支队工作人员对粉馆周边10多家门店进行走访调查,就粉馆超出部分进行进一步核实。5月17日,又邀请市控违办工作人员到现场,就粉馆超出面积部分进行拍照、核定。5月21日,我局属城管支队组织施工人员拆除了粉馆超出面积部分。下午,又将请市控违办工作人员到现场,经控违办工作人员核实,粉馆超出面积部分已被我局属城管支队全部拆除。至此,“刘聋子”粉馆已恢复至原面积大小,无超面积搭建现象。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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