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望湖公寓内的小房车为何屡遭人为划痕却无人理踩??
来信人: 黄强
来信时间: 2013-07-13 08:23:41
内容:

盛荣华市长:

               7月9日凌晨至10日早上7:20分之间,我的一部别克凯越小房车停在院内,被人恶意地从车头到车尾划了二道很深的印,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令人十分气愤。我们每月是交了物业管理费的,但那里的主管却说不止你一个人被划过,我们没有办法。请问:我们这些户主的私人财产是否得了保障与安全感呢?我们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与措施。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3-07-26 09:11:07
回复内容:

电话8758193已告知该业主,如服务合同内容中体现出了该项管理内容,那么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相关赔偿。如果服务合同内容中无该项服务,那么建议该业主报案,由派出所通过专业手段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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