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毕业生档案回原籍手续及报到证处理
来信人: 贺烟红
来信时间: 2013-07-14 14:18:39
内容: 您好,我想问下  我毕业时没有找到工作,也没有签署就业协议书,所以档案是打回原籍的,岳阳市平江县瓮江镇,但我不知道档案是哪个部门保管的,而且听说档案保管要交手续费的,不缴费的话会丢失,也没有人通知我缴费的事情,所以很迷惑.  
还有,毕业生学校发了一个报到证,抬头是岳阳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管理办公室,然后有一个报到期限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30日,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报道.  可以在我们县城报道么?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教体局
回复时间: 2013-07-18 09:36:14
回复内容:

市长信箱:

我局收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转来的贺烟红同志“毕业生档案回原籍手续及报到证处理”的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就业办认真调查,予以回复。就业办有关同志通过电话联系贺烟红同志,询问了有关情况,并进行了细心操作,很好的解决了信访中涉及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通过电话联系,就业办的同志告诉贺烟红同志,她所询问的问题应该是毕业生在离校前就应该了解的就业基本知识:一,报到证上体现的地址就是她的原籍,她的档案就会打回那个原籍;二、报到证上体现的地址也就是她要报到的地址;三、档案保管费的计算式方式如下:毕业生在毕业两年之内提档,免费用。超过两年期限,每月收取档案保管费三元。

贺烟红同志听到就业办有关同志的解答后很满意,说只怪自己在毕业前夕没有弄清楚。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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