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自来水公司超错表导致邻里纠纷
来信人: 张力
来信时间: 2013-07-24 10:45:50
内容:    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我是大桥湖社区(潘家祖)的一位居民,最近被莫名其妙的招来一些烦心事,由于自来水公司的抄水表的工作人员的“疏忽”,尽然将我与邻居家的水表混淆抄错(从安装水表开始)达10余年,导致现在的邻里经济纠纷,自来水公司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1.由我家直接补偿邻居家的长达10余年的水费差额,多达一到两千元。2.由我们家承担差额的70%,自来水公司承担剩余的30%。3.以上两条不接受,直接威胁要断我家水。首先,这一两千差额没有具体数据,我们要求自来水公司拿出真实确切数据说话,而不是估算得来;再者,这件事我认为主要责任不在我,我们家一直以来从未拖欠自来水公司的半毛钱水费,却由于抄水表的工作人员的粗心大意将两家水表弄混,导致我家现在需要担负一两千元的经济负担,心里颇为不满。此外。自来水公司并未将我家的水表安装在我家,而是和邻居的水表安装在另处(具体位置不明),对于水表缴费的情况,我们只能是上面说交多少,就交多少,这也是导致此事发生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一直以来,我们家是本分为人的老居民,由于这件事的发生,不仅影响到邻里的和睦关系,还直接导致我家的经济负担加重,最后希望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协商的态度,不要动不动威胁要断我家的水,毕竟是你们的疏忽所至,恳请相关领导合情合理的处理此事,不要破坏邻里的和睦,为我们的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来水公司
回复时间: 2013-07-31 15:29:38
回复内容: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您水表因与邻居水表对抄错误,少抄了。您过去的用水量,需您补交水费差额。我们向您对抄错水表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水量实际是您生活用水产生,对补交水费,希望您多支持并予以理解。

我们客户服务中心,会积极、认真、合情合理处理好您的问题。(电话2915113、29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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