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城镇退伍军人下岗后有什么待遇吗
来信人: 下岗职工
来信时间: 2013-09-03 10:35:50
内容: 我是一名城镇退伍军人,于2007年下岗。2009年上半年,户口所在地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蔡奇同志通知我带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和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到镇政府去登记,说有可能对己经下岗的退伍军人政府会有优惠政策出台,解决下岗后的退伍军人一些经济待遇。据了解全县各乡镇、居委会都进行了登记、造册存档。然而几年前去了,却一直没有任何信息。很多跟我一样己经下岗多年的退伍军人经常提到此事。请问:当年要我们交身份证复印、照片和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是作什么用的?是否有一些优惠政策和经济待遇?敬请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华容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9-10 09:55:23
回复内容:

网民“下岗职工”:

你在市长信箱里咨询下岗退伍军人优惠政策的诉求转到我局,现根据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对于象你们一类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城镇退伍军人,你们现在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然后享受《就业失业登记证》里规定的相关待遇。

特此回复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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