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社区宿舍区内乱搭乱建归谁管
来信人: 黄知园
来信时间: 2013-10-09 13:59:52
内容:         您好!我是湘爱园社区一组居民,在我们一组与二组二栋房子之间的院内,原来有些小的储藏室,现在一些本组的、外地的都在把储藏室改造成住房,由几个小的储藏室搞成一个大点的居室,这样搞:一、破坏了原有的结构,严重影响房屋的安全【老房子了、还是砖混结构】、二、还在门口搭棚,占了人行道,三、还不准在其门口停车。本组院内的空地原来完全可以停约40辆车,本组一共只有4个单元,6层,共50户,只有50%的住户有车,停车位绰绰有余,现在由于他们在门口搭棚、立柱,车也没地方停,人要绕道走,还因此发生过几次大的争吵,差点打起来,有一次我还报了警,后来对方让了就没酿成其他后果,我将这个情况向社区刘意湘主任反映过,他说没办法管。我认为:按常理讲,改变房屋结构就给大家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这是主要问题,还有就是二组的也把朝一组院内的储藏室门打开,二组的人在我们一组院内进出、占到停车,这应该算是侵权,跨越了土地使用界限,还有什么理由不让我们一组的车停呢?今天给您写这封信,希望政府有关单位尽早解决此问题,免得以后因此升级成大的纠纷了再来处理就没有意义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10-17 16:07:03
回复内容:

经我区城管局枫桥湖、望岳路管理中队调查核实,结合相关监管职能,现将其情况回复如下:

1、该小区内并无新建违章棚亭。

2、该小区内私家车辆较多,各自停放车辆,人家不愿意提供车位给黄先生无偿停车。我区城管局管理中队也和社区一起上门做了协调工作,但其它户主仍然不愿意提供车位给黄先生。小区外(不到10米远)有空闲车位可以提供停车,建议先生是否可以将车辆停放到此处。 鉴于居民小区院内的车位管理不属于我区城管局职权管理范围,我区城管局管理中队只能联合社区上门协调。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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