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为什么查名下房产还在继续收费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3-10-12 15:36:48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10月12日,我因提取公积金需要,到岳阳市房产局开具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被收取40元费用。具我了解,此行政收费已被取消,如我在本人户口所在地长沙县开具房屋产权信息证明未收费;广州市早在今年8月5日就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预收费》的通知取消多项房地产档案查询收费,为什么岳阳市还在收取?是不是与国务院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收费、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改革的精神背道而驰?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 2013-10-21 14:55:29
回复内容:

 

刘先生,您好!

 

根据《湖南省城乡建设档案利用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档案利用服务费是城建、房产档案馆(室)接受委托,向申请利用者提供馆藏档案查阅、复制、翻拍及出具证明等服务而向其收取的费用。”档案利用服务费标准:出具证明,产权证明(含查阅)私产40元/卷次,档案资料复印按实收取工本费。您在房产局档案馆开具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按文件规定应付40元费用。目前我局还未收到关于取消此项收费的文件和通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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