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这样可以办准生证吗
来信人: 阿英
来信时间: 2013-12-09 22:13:12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计划生育相关事宜,以下这样的情况可以办第二胎准生证吗?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2000年毕业后户口由学校转到亲戚家(为城市户口)

2007年我嫁到平江,老公是平江农村户口,但户口当时没有转,直到去年(2012)才转过去(现在是农村户口)

我第一胎是女孩(2008年出生的),可以办第二胎准生证吗?

敬请您的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3-12-10 08:55:08
回复内容:

阿英女士:您好!现就您来信提到的问题做如下答复: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你在信中表述的情况,由于你大学毕业后未按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籍,且时间超过三年,户口性质发生改变(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已不符合“夫妻双方是农村户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之规定,因此,不能申请再生育。岳阳市人口计生委服务电话:0730—8222794,随时欢迎您拨打我们的电话,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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