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电信未经许可,私入民宅架设电缆并导致家中被盗
来信人: 也也
来信时间: 2013-12-10 19:55:05
内容:

云溪电信在未得到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许可,私自闯入本人家中.并将电缆架设在本人屋顶上.并导致家中被盗.

联系电信 电信承认本人房屋顶上2根光缆为起电信所有.但拒不承认起架设行为.我就奇怪了.我3楼上面 没经过我同意  难道他电信的光缆是凭空飞上去的? 不是他电信架设上去的?

且态度恶劣,拒绝与本人沟通协商.拒不解释起光缆如何飞到我房屋屋顶上.

对此种恶劣行为,请求政府部门严厉惩治.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3-12-20 17:33:29
回复内容:

也也:

您好,您来信反映云溪电信在您屋顶架设电缆一事,区电信局回复:区电信局相关人员于12月20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联系来信人,已经与来信当事人协调处理完毕。您本人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此复

再次反馈: 态度很好很满意
反馈时间:2013-12-20 17:33:29
再次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部门:云溪区
回信时间:2013-12-24 1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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