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强列要求湘阴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归还预收学费
来信人: 邓老师
来信时间: 2013-12-20 16:55:10
内容: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熊广今年7月受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校林老师多次诱劝,在湘阴第一职业中专学校预交1000元学杂费,而没到该校报到读书。从9月初至今,其父多次到该校要求返还预收款而受到相关人员刁难,至今未要到本该属于自已的血汗钱。由于熊姓家长不懂网络,我受学生及家长委托,求助市长信箱,请求解决以下问题:

1.            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尽快责成湘阴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返还湘阴县鹤龙湖保合村十三组村民熊国安(子:熊广)的1000元预收学费。

2.                 请求有关部门责成湘阴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的有关人员主动与家长联系,向该家长就这一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赔礼道歉。

3.                 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对故意刁难学生家长,损害干群关系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熊国安现有两个孩子上大学,上有80多岁的老父母重病在身,仅靠在家务农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经济十分拮据。该家长已先后多次与湘阴职业中专学校有关领导交涉,不仅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而且耽误时间,耽误农活,请求市领导为民做主,尽快帮助该家长一次性解决问题,不再跑来跑去了。

学生家长的求助信及预收学费收据见附件。

学生家长联系电话:13548911705  熊国安

学生本人联系电话:18473022198    广


附件1:uploadfiles/201312/20131220165210267.doc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01-14 19:02:32
回复内容:
关于现就读于岳阳职院的熊广于八月份在我校报到并缴费1000元,未入校就读要求退费一事,我校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查,缴费1000元未退属实。具体情况如下:为保证我县职校招生秩序,教育局职校招生工作会议规定,县外职校不得招收已在我县职校报到学生,我县职校新生报到时统一缴预录费1000元,此款在入学缴费时作抵,未入校就读者原则上不退费。该生在我校报到后又被岳阳职院违规招录,故预录缴费未退。我校与岳阳职院联系,了解此一款项是否在岳阳职院缴费时作抵,并要求招生老师与熊广联系,了解情况。如该生在我校所缴的费未在岳阳职院作抵,凭缴费收据到招生老师处协商处理。特复。

湘阴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再次反馈: 1. 请湘阴县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提供湘阴县教育局职教工作会议中规定的“预交学费原则上不退”的文件依据。2. 熊广同学预交的1000元是预交学费,而非订金。该生并没有在该校报道注册,没有在该校读一天书。湘阴县一职中应该全额退款。
反馈时间:2014-01-14 19:02:32
再次回复:

如该生在我校所缴的费未在岳阳职院作抵,凭缴费收据到招生老师处协商处理。特复。

湘阴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回复部门: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4-01-22 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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