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农村合作医疗关于生育报销范围和报销流程
来信人: 天天向赛
来信时间: 2014-03-08 21:04:25
内容:

我想咨询下湖南农村合作医疗关于生育报销范围和报销的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4-03-13 16:19:41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湘卫妇社发[2012]7号文件精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合人员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后出院结算时属于基本服务包之内的项目,产妇不交基本服务包项目的经费。在县外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由本人垫付相关费用,分娩后凭有关凭证(结算发票、出院证明、户口薄等)到相关县市区合管办按县外住院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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