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为何有钱人可以在我们那边建别墅,我在自家荒山上建房却不可以?
来信人: 眼镜蛇
来信时间: 2014-03-10 13:56:41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乡桃李村胡家组的村民,我想咨询个问题。

请问我在自己家的荒山上建房为什么不可以?而外面的有钱人在我们那边建别墅就可以了?而且是没有经过组里的村民开会讨论,我问我们的村委书记,村委书记说是我们组(胡家组)同意了的。

那么我就要问了,我们那边本来现在就是红线内,不能建房。

1、建房只要组里同意就可以建吗?

2、请你把农村建房申请给我介绍下,需要哪些人审批?最终审批的是政府的哪个部门,什么领导签字审批的?

3、现在我们那边好多人都在自己家的荒山上挖了地基,但是不能建房,为何只有外地有钱人可以堂而皇之的把别墅给建起来了?

4、纪检委是否能调查一下国土局是谁审批的?

以上问题只是村组腐败问题的一部分,希望有关领导能解决,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4-03-22 00:20:58
回复内容:

眼镜蛇:

您好,收到转来的信访件后,区、乡禁违办高度重视,安排区禁违办杨新强、乡禁违办李正逸、桃李村书记刘敦卫立即着手调查处理此事。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信访人“眼镜蛇”系云溪区云溪乡桃李村胡家组村民李峰,李峰全家四代同堂共9人,有一栋200平方米左右的楼房和一栋几十平方米的平房,因人口增长房屋已不不满足居住需要,符合分户建房的条件。但李峰居住地方属于岳阳市临港产业新区规划详控区,已划为一类控制区。按照《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7号文件精神要求严禁新开基建房。现水科所新址征地红线并未包括李峰房屋。户主如需建房可以申请到胡家组107国道以东选择按正当审批程序申请建房,也可以选择按临港产业新区政策申请实行预征。

二、对李峰咨询的问题回复:

1、建房不是组里面同意就可以建,首先村(居)民要符合建房条件,再选址也要符合整体规划,最后是经过有关职能部门(规划、国土)审批后才能建。

2、建房申请及审批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交个人申请建房报告,填写《云溪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建房申报表》,递交《服从村(居)民建房管理承诺书》,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建房资格进行初审后,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乡镇城建站;乡镇进行复审,复审后同乡镇城建站统一于每月的1 5日至2 0日报区禁违拆违治违督办;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根据乡镇统一申报情况,协调提请监察、规划、国土、住建、房地产、公安等相关部门集中察看现场、联合会审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区长签字批准;审批结果在申请人所在地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乡镇城建站分批次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联合实地放线后方可施工。

3、李峰所反映别墅是几年前所建。目前胡家组列入港区严控区,乡禁违办每天都到胡家组巡查,对在自家荒山挖地基的行为进行了严控,都未新建房屋。

4、所有建房都经过严格审批并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规审批和违规建房的情况。同时也欢迎纪委调查核实情况。

岳阳市云溪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再次反馈: 尊敬的各位人民政府的领导 你们好! 首先,对于我之前提出的问题,各位领导能有如此的重视程度,我代表全家对各位领导们表示感谢!多余的话我就不说了。 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11月26日于山东考察,在菏泽召开座谈会时,习主席给市、县委书记们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反馈时间:2019-04-12 22:10:57
再次回复:  

眼镜蛇: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云溪区
回信时间:2014-03-24 1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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