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保障住房申请问题
来信人: 岳阳我的“家”
来信时间: 2014-03-11 15:02:46
内容:

相关领导你们好:

我是岳阳县人,一家三口户口都在农村;本人现年31,三口人只有我一人有承包田3分,妻子和儿子都没有(村组里不分田)。我10岁时因家庭变故随父外出讨生活,至今在荣家湾打工,老家留下的房屋因年久失修以不能再居住人,且也因为近20年来回家少的原因(年底上坟和清明上香回家外),农村的三分田并不能维持生活,农村又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只能一直留在荣家湾打工维持生计。现在想给自己盖个容身的小家,但因回老家农村不太现实,因为三口人只有三分田,其它原本自家的菜地等因为不在家的原因给别人家种了,或是让村集体重新分配或收归集体所有等,再者家里没有其它的经济来源,且农村因为常久未归,没有参加村组里的集体活动也受到排挤,如今老家也只有一个马上就要倒掉的房子。

相关领导,像我这种农村户口,无房户口,却又回不到农村去的人,该如何安身?可以申请保障住房吗?可以申请廉租房吗?申请以上两种住房要什么条件呢?如果我想在荣家湾买个小点的二手房有一个安身之区,国家有相关扶持政策和补贴吗?或者回老家重新做房国家有补贴政策吗?或者我放弃农村户口土地宅基地等,进城落户国家有相关扶持吗?难道我只能一直租房住吗?农村的惠民政策与我无关,城镇的保障房廉租房与我无关。

国家的民生计划对于我们这样的真正的无房户作何安置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03-25 17:29:27
回复内容:

岳阳我的“家”:

你好!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岳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你只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必须是所建公共租赁住房区域内常居户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属;(二)是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三)凡签订用工合同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连续缴纳一年社保金的低收入员工家庭;(四)外来务工人员急需求助的家庭优先。

需向户口所在地被委托物业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二)身份证复印件;(三)家庭人员合影照;(四)单身员工自愿组合的需提交合租协议书。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5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