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农业执法问题
来信人: 万女士
来信时间: 2014-03-25 20:30:48
内容:

市长你好,

我是云溪区文桥农资经营户,云溪区农业局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审定不通过的品种可以销售,同样的品种有的店可销售有的店不可以销售,并且说我们只用管好自己不用管别人,执法有漏洞,执法大队想查哪家就查哪家。有人举报,执法大队却不执法,且执法大队不替举报人保密。如此执法公平公正何在?还有,每年收取的400元培训费是否合法?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云溪区
回复时间: 2014-04-01 17:17:02
回复内容:

万女士:

您好,您来信反映农业执法等问题,区农业局回复如下:

1﹑审定不通过的品种可以销售,同样的品种有的店可以销售有的店不可以销售。

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是不允许经营﹑推广的,如有经营﹑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行为,则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同样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在其它农资店也不可以销售。我局农业执法大队在整治行动和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同类现象,由于我区农资店点多面广﹑线长,只能采取平时检查与销售旺季重点检查和上级紧急指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能做到天天检查,难免假劣农资隐蔽销售。今后,我们一定加大力度,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杜绝假劣农资进入我区市场。

2:管好自己不用管别人,执法有漏洞,执法大队想查哪家就查哪家。

回复:作为农资经销商,首先要依法依规守法经营,为了避免不正当竞争,执法部门原则上要求经销商管好自己,同时我们有举报投诉平台,发放了维权投诉联系卡,欢迎向执法部门举报其他人的违法经营行为。我区有7个乡镇53家农资店,每天只能检查2—3个乡镇,将全区53家农资店跑完至少也要两天,这多年来执法大队都是采取每个乡镇逐一检查,没有漏掉一个农资经营店,更没有想查哪家就查哪家,可调查。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经销商有窜通现象,不规范农资产品难以发现。因此我们也一直考虑改变检查方式,杜绝假劣农资流进市场。

3﹑执法大队却不执法,且执法大队不替举报人保密。

回复:执法大队2014年3月4日在该农资店检查时,万凡久只说了“磷肥650元一吨的不负责,700元一吨的就负责”她既没有口头举报,又没有书面举报,执法大队调查后没有发现被举报的事情,更不存在泄密的事情。

4﹑每年收取的400元培训费是否合法。

回复:每年培训都是根据相关政策,按程序报区政府、财政局、物价局审核批准后进行的,收费标准也是合理的,培训内容都是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等知识,培训老师有的请的是市局专家,有的是本局农业方面的行家里手,培训内容都有记载,可以查阅。
    特此回复

                                                        云溪区农业局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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