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在女方办准生证时村支书以在外务工不好管理为由不开证明
来信人: 衣衣
来信时间: 2014-04-10 15:32:38
内容:

我是岳阳云溪区的,今年27岁,去年刚结婚,小孩只有两个月就要出生了,因为男方是内蒙古的,再去内蒙古办生育证已经来不及了,而且我们打算以后就在湖南发展,目前两人都在湖南益阳上班,所以在女方办一胎的生育证明,但是在办证明时村支书以在外务工管理不便为由不给盖章,国家法律规定在女方是可以办理的,作为一名干部就是为民办事的,就因为工作上的麻烦而不给我办生育证这是不合法的,希望能帮忙解决!比较的急!希望能快点解决!很急!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4-04-11 09:24:18
回复内容:

陈一群女士: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办理生育证之事,我们进行过电话沟通。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您的生育证既可在男方户籍地(内蒙古)办理,也可在流入地(益阳)办理,同时亦可在您的户籍所在地(云溪区文桥镇)办理。根据您的情况,文桥镇计生工作人员也与您取得了电话联系并承诺为您办理好生育证,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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