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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岳阳县车站内建地撬式加油站 |
来信人: | 楼兰红 |
来信时间: | 2014-04-22 12:42:32 |
内容: | 岳阳县汽车站东边出站口新建一个地撬式加油站,且在荣岳西线发班处不到20米的地方。这种视旅客生命财产如无物的做法怎么得不到处理?根据《交通法》第60条消防栓及加油站30米内不得停车,是汽车站要挪挪还是加油站要挪挪?《土地法》规定公益性划拨土地不得以出租出借的方式给个人以经营性项目,且这种加油站的规范安装规定里明确界定车站等公共场所内不得搭建。这是谁撑起保护伞下的产物?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4-04-24 08:40:36 |
回复内容: |
楼兰红: 你好!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4月23日上午,我县商务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荣家湾湘运汽车站现场调查。发现在湘运汽车站东边已设置一台防爆式撬装加油机,顶棚已安装好,初步确定暂未经营。 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湘运汽车站未经许可擅自新建加油站,涉嫌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县商务局责令其在未办理相关手续之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