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开发商交房需交哪些费用才能给房产证
来信人: 黄加应
来信时间: 2014-05-19 08:27:44
内容:

尊敬的市长大人:我在君山区购置一套141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两年前已预交房款,已签购房合同明确了费用,但现在交房产证时说什么要交价格调价基金3%,按文件要求是由出让方负责,但开发商要求购房者负责!否则无法拿到房产证!小民想得到权威的回复,作为购房者需缴纳哪些合理合法的费用才能拿回自己的房产证!希望急速回复为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君山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05-22 16:57:28
回复内容:

关于黄加应向市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回复函

黄加应同志:

你向市长信箱来信反映房产商代办土地使用证收费问题已收悉。君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开发商办理房产证需交纳以下费用: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户、住房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房屋分户图测量(住宅)1.2元/平方、测量成果利用费100元/户。其中住房转让手续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应转嫁给购房者。办理国土证只需愿交纳证书工本费(特制证书)20元/ 户。我们已约谈投诉人和开发商,双方就争议事项已达成调解。

君山国土分局     君山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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