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有的非机动车道被划为汽车停车位的做法欠妥
来信人: HLNZC
来信时间: 2014-05-31 11:03:58
内容:

在岳阳,有很多本来就小得可怜、拥堵不堪的道路,居然可以看到两边划了很多汽车停车位,把在路上行走的各种车逼得只有统统挤到一个车道上。这种现象不合理,前段时间看到新闻居然还表扬这种做法,有关部门还表示要在更多的路上划更多的停车位,奇葩的管理部门。现在岳阳有了公共自行车,但是专用车道却少得可怜,非机动车道经常被汽车霸占,或者被有关部门强行划为停车位,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成官民共同推进,把非机动车逼得无路可走吗?说了那么久的数字岳阳、智慧岳阳,为什么我们一点也没有感受到变化呢?

首先,非机动车道在设计和建设中有着专门用途,就是给非机动车使用的。

其次,将非机动车道划为汽车停车位的做法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非机动车不得不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样就出现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用机动车道的现象,进一步增加道路的拥堵。
还有,将非机动车道划为汽车停车位的做法反映了严重的路霸作风,从经济条件上看,汽车的使用耗费远远大于非机动车的耗费,社会理应为使用不起机动车的社会弱势群体保留非机动车道,应该配合市政府大力提倡的绿色健康出行民心政策,这是社会良心的体现。然而,将非机动车道划为汽车停车位的决策者既没有经过社会公开的听证,也没有法定依据,而是凭借人民赋予的公权为少数社会富裕群体谋少数人的利益,这样的做法与中央关注民生的精神严重不符,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也为那些只顾自己利益,经常霸占非机动车道的行为提供保护,建议有关部门对将非机动车道划为汽车停车位的决策者进行问责,大力发展停车位,切实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而不是草率地侵占他人权利。最后,相信人民的政府一定会为买不起汽车和支持绿色出行的市民着想,还路于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06-11 09:19:28
回复内容:

HLNZC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岳阳很多大型商场、市场、超市没有配建专门的停车场,有的即使配建了地下停车场也被挪作他用,如康星、百盛、九州、火车站等地下停车场就被挪作地下商场使用,加上城区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公交车始末站场、货运物流站场)建设的不足,导致城区停车泊位数量非常少,造成车辆无处停放,交通拥堵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只好在部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施划停车泊位,造成占用了部分非机动车的道路资源,这种现象在不少城市都存在。

针对此情况,岳阳市已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7月19日颁布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201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要求,规范城区停车场建设:一是大型建设项目(包括宾馆、商场、超市、市场、体育馆、住宅小区等)必须配套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并与主体建筑同步投入使用。二是增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在中心城区商贸区建设社会车辆停车场,配套建设公交车始末站场、货运车辆物流站场,增加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三是恢复地下停车场功能。由市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成立停车管理办公室,全面清理停车设施被挪用、占用现象,盘活现有资源。四是开放单位自用停车场。由市政府出台相关办法,开放城区街道两侧各单位(党政及军事机关除外)自用停车场,引导社会车辆有偿停放,挖掘停车资源。

通过以上措施,大幅增加城区路外停车泊位,减少路内(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泊位,还路给非机动车和行人,提高道路通行承载能力。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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