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农村兵士官转业安排问题
来信人: 陈女士
来信时间: 2014-06-23 13:31:04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军人家属,现在我老公准备今年底转业,他现在是四级军士长。当时2000年是从华容县以农村兵形式进入的部队。现在我的户口在岳阳楼区。我想咨询领导:如果转业的话是回原籍还是能随爱人转入岳阳市?如能转入岳阳市需要具备哪些基本的条件。请领导能够提供今年相关的退伍军人安置政策。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来信!谢谢!顺祝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4-06-26 09:10:29
回复内容:

陈女士:

6月25日,关于你咨询农村士官转业安排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安置政策,服役十二年以上士官转业时回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负责安置,服现役期间父母常住户口合规迁移,可以随父母所在地安置;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也可随配偶或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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