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湘阴县新生儿参保新农合的条件的问题
来信人: 朱博
来信时间: 2014-07-18 22:47:20
内容:

各位卫生局的领导:

     本人户口是岳阳市湘阴县农业户口,2014年7月13日老婆为我生下一男孩,经网上查实新生儿在28天内参加新生儿保险住院可享受医保待遇,于是在2014年7月18日我给小孩办理了落户,同日前往湘阴县合公办办理新生儿新农合医保,但合公办除新生儿户口页和准生证外还需要我老婆的新农合参保证没有不予办理,我想请问各位领导这个条件合理吗?是不是小孩有户口就是独立个体与母亲是否参保没有关系?(另我老婆参加的是职工医保所以才没有入新农合眼看着小孩离出生日越来越长又入不了保险真的很着急)请各位领导帮助解决尽早回复为盼。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4-08-04 14:57:17
回复内容:

朱博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卫合医发[2011]1号)《关于做好2 01 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新生儿可随母亲享受出生当年的住院补偿政策,从第二年起新生儿可以作为独立个体自行购买新农合保险。来信中提到的情况,因新生儿母亲没有参加新农合保险,所以无法享受2014年的农合补偿政策,如果新生儿作为独立个体参保也只能从2015年开始,因为购买2 0 1 4年农合保险的时间已经结束,无法再参保。当事人可以在今年11年份为新生儿购买2015年的新农合保险。

湘阴县卫生局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