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积金提取手续
来信人: 张航
来信时间: 2014-08-23 13:40:13
内容:

本人近期购买了首套商品,想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请问,我需要向贵中心提交哪些证明材料才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具体去贵中心那个科室办理?请书面回复,并留下联系方式。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4-08-25 11:13:41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之规定,购房提取公积金,需向管理中心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个人银行储蓄存折)、《岳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近两年内的购房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预告登记证》(《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卡》)、由房产局开具的房源证明,携带上述资料至所涉管理部大厅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电话:863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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