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质疑特殊门诊执行情况
来信人: 陆荏嘉
来信时间: 2014-08-29 19:52:24
内容:

      特殊门诊的报销标准,目前是300元每月。。但是患者报销时被告知这三百块其中20%的费用需要患者自己支付。

      这样一来的结果是假设相关部门收取患者全年3600元药品发票,只给报销2880元,另外720元由患者自掏腰包。

       为什么不直接规定每月报销标准为288元?办理特殊门诊的患者经历一系列繁琐手续办成,为的是什么?是省钱啊!!!

       办理特门的患者经济条件是有多优越?以至于在花钱买命过程中还要为拉动中国内需作贡献?????这样的政府规定,有人性没有??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09-03 12:17:42
回复内容:

陆先生:

您好!关于市长信箱请求关注血友病群体及质疑特殊病种执行情况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我处非常重视,现就信中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正如信中所言“血友病”患者是需要社会共同关注和帮助的一个群体,他们中绝大多数家庭因昂贵的医药费而债台高筑、生活困顿。最两年人社局及医保处尽力为此患者逐步调整政策,特殊病种从无到有,待遇不断提升,但这些对医药费支出较高的患者来说总是不尽人意。信中提到参照长沙患者能随时拿药店发票按60%报销等需求,因上级部门无相关的政策规定,我处将有关情况报局机关调查研究处理。

二、关于特殊门诊执行情况,我市实行“疾病种类、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药品与材料”的目录管理制度。目录制定及报销比例严格按国家与湖南省相关政策执行。目前血友病特殊门诊市直标准每月500元,政策范围内按60%比例支付,如选择的药品是湖南省药品目录中规定要先自付的药品年度住院都会影响特门报销比例,您可以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查询您的报账情况。

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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