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我还有其他津贴可补贴吗?
来信人: 陈春保
来信时间: 2014-09-10 16:59:46
内容:

尊敬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我是岳阳市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的一名带编制职工,2003年因工受伤,2004年10月18被岳阳市人事局认定为工作致残,致残等级为二等乙级,从2005年一直到现在,每年仅仅发了660元每年的伤残保健金,请问我还有其他应该享受的津贴或补助吗?

还有请问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09-11 08:50:42
回复内容:

陈春保同志: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2005年12月29日前因工(公)伤残人员残疾抚恤待遇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4号、 湘人社发〔2014〕1号) ), 文件规定的保健金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具体情况请与我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8882356  8882359 。

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中心的电话是:82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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