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岳阳市二医院劳动备案
来信人: 方烨
来信时间: 2014-09-17 17:04:19
内容:

岳阳市二医院聘用人员和二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后,二医院人事科没有到市人社局进行劳动就业备案登记,请有关部门督促二医院进行备案登记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09-22 08:35:18
回复内容:

方烨同志:

       劳动合同备案应由用人单位主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如未备案,其引起的后果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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