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枫桥湖青螺小区办白事严重扰民
来信人: 晴天
来信时间: 2014-09-27 22:48:40
内容:

尊敬的市长:

9月份开始青螺小区数次办白事,晚上严重扰民,晚上十一点多还在开演唱会,音响声音极大,附近小区的小孩,上班的人,无法正常休息,望领导能予以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4-10-08 16:43:10
回复内容:

关于《枫桥湖青螺小区办白事严重扰民》信访件的回复

晴天同志

9月29日,我局收到市长信箱转来的市民来信《枫桥湖青螺小区办白事严重扰民》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市殡葬执法大队执法查证9月份在枫桥湖小区周边搭棚治丧行为2起,均与市、区限炮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劝导和制止,要求丧属不得燃放鞭炮并将播放哀乐的声音降至最小,缩短哀乐播放时间,禁止丧事扰民

二、按现行殡葬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殡葬管理部门对丧事办理过程中的噪音扰民行为,没有强制执法权,只有劝导教育的义务,难以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同时一些市民的封建丧葬观念和传统陋习还未完全转变,丧事办理过程中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基本杜绝,但播放哀乐、唱夜歌等高音喇叭扰民情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三、为解决好中心城区搭棚治丧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殡葬信息收集和说服教育工作,尽量将违规殡葬行为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三是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强化对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降低群众到合法殡仪场所办理丧事的成本;四是争取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到合法的殡仪场所办理丧事

真诚希望广大市民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进程。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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