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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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报销门诊200元应不分合法医院 |
来信人: | 南京 |
来信时间: | 2014-10-11 17:01:55 |
内容: | 近日去楼区医保局交医保得知,城镇居民每年可报销社区医院门诊费200元,几岁以下的小孩到社区医院打针,技术不熟练,很难打进针,只能到大医院就诊,建议楼区医保局从实际出发,报销门诊费应不分合法医院门诊。真正把党的好政策普及到广大市民。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4-10-14 15:48:01 |
回复内容: | 您好: 我局医保中心医疗审核股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并已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2.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向上级部门反映。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4日 |
再次反馈: | 可报社区医院门诊200元,为什么不能报大型合法医院门诊200元呢?这个规定不符实际,建议尽快改进! |
反馈时间: | 2014-10-16 16:56:04 |
再次回复: | 您好: 我局医保医保中心医疗审核股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并已将相关政策进行了解释。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是根据岳人社发[2011]93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的。2.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向上级部门反映。 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2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4-10-22 11:5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