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何时能够发放房产中介备案表
来信人: 李先生
来信时间: 2014-10-14 00:50:08
内容:

2002年 就已经取消了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政审核  改为备案制。

2014年 国务院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认定。

现在岳阳房地产经纪行业还需要进行资质认定吗?

开始因为没有注册经纪人一直无法拿到备案表,现已经取消了是否可以发放备案表。

不发放备案表,我们从事这个工作是不是就是违规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4-10-15 10:09:02
回复内容:

李先生,

你好。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如您需要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请您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所要求提供的备案资料到岳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7308758101),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我们将予以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您所说的备案证明因省住建厅已将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拟统一印制后下发各市州,我们正在积极与省厅衔接,力争符合备案要求的企业备案证明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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