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公共自行车管理的投诉意见
来信人: 玉姐
来信时间: 2014-10-16 09:56:32
内容:

关于公共自行车管理的投诉意见

104晚上我9点半下班,从冷水铺十字路口取用公共自行车至长动小区还车回家,结果长动小区车位虽有五个空位,但都已损坏无法退还车。无奈,我就拨打8881116公共自行车热线电话求助,一位女士回答让我等20来分钟派人拖车空位,我等了很久没有动静,就再次拨打求助电话,对方这时称工作人员已下班不能来拖车,还谎称给我已回了电话。她说:“冷水铺红日那里有空位你到那里去退车。”我说:“我一个女同志,上班很辛苦这么晚了又是郊区害怕不安全能否让我临时报停、明早还车。”她说:“没有这项服务。”我说:“半个月前我就享受过一次。”她又说:“听政会提很多意见,我们领导现在不准临时停车这项制度,我不能为你丢饭碗……”她态度蛮横地说:你超时就得收费,这么晚我能走你就不能走吗?……我说你们要合理收费。她却说110出警都收费等……我的求助在争吵中持续了二十分钟左右,而且是两位女工作人员轮流与我吵,态度充满恶意和怨气。年过半百的我被她们气傻了眼,也不知她们要收多少超时金,无奈我只好按她说的跑到红日小区还车,结果证实她们给我的是错误信息,害我白跑根本没有空位。没办法再往前走到冷水铺十字路口仍没有空位,再往右方向走红日小学边也没有空位,越往里走路越偏越黑,最后我小孩又奔波到交警五大队才找到空位终于还上车,然后走路回家,这一晚我共打了三次求助电话时长共2919秒,只添堵没得帮助。这一夜我们摸黑东找西找共找了五处存车位,回到家已是凌晨。折腾得我又累又气,为此我病了两天……

这里,我要投诉个别热线服务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及提供错误信息业务能力差,破坏公共自行车服务的形象。同时建议恢复夜晚10点以后无位还车临时报停这项服务。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4-10-24 11:03:13
回复内容:

玉姐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到运营公司了解情况,并听取电话录音,严厉批评了话务员,并要求今后运营公司加强管理,做好热线客服的培训工作,端正服务态度,向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依照《岳阳市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公共自行车实行3小时内免费租用,超过3小时部分按实分时段收费。6月份“超时使用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全票通过了本办法的收费标准。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共自行车,防止霸车、遗失等情况的发生,管理系统采用全电脑自动化控制,运营公司不能提供计费报停服务,请市民谅解。

三、目前已办理近8万张公共自行车租赁卡,每月的骑行量达到90万次以上,单日最高突破4万次,由于市民骑行需求大,造成部分时段存在“潮汐现象”,请市民错时出行,避开高峰,并且熟悉掌握居住附近站点的借车率。

感谢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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