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既然禁摩为市场还允许买卖
来信人: 晴天
来信时间: 2014-10-17 17:18:27
内容:

岳阳交警温馨提示:根据岳政告【2014】4号通告精神,自9月26日起禁止摩托车在南湖大道华天大酒店路口至火车站、岳阳大道西华天大酒店路口至花板桥路口、巴陵中路九龙商厦路口至新路口通行。【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请问政府领导,我们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的摩托车为什么就不能开,既然不能开为什么还让摩托车在市场是交易,交给国家的钱,享受不了相应的路权,请问这是个什么道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4-10-22 15:27:04
回复内容:

晴天网友:

您好!

您的来信反馈收悉。现回复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我市仅在市中心城区部份地段禁止摩托车通行,并非在所有道路上禁止摩托车通行。因此,允许摩托车在市场上交易。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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