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投诉岳阳洞庭水湘食品有限公司
来信人: 袁昌勇
来信时间: 2014-11-29 19:50:17
内容:

品名:口馋鱼(潮辣)  

产品类型:风味鱼制品

产品标准许可证号:DBS43/006-2013      

生产许可证号:QS4306 2202 0026

产地:岳阳南湖风景区湖滨大道车站路18号

制造商:湖南洞庭水湘食品有限公司

事情经过:本产品是小零食,适合儿童吃的,便宜又很辣,偶然买了一次,吃到一半却发现里面竟然有烟头,简直不敢相信,别人抽完的烟头,经过口水浸泡,竟然会出现在小孩子爱吃的食物里,请看附件已取证,如情况不实,本人愿意负全部责任。本人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厂家,工作人员赔礼道歉了,却没有认真核查,严肃处理,最后不了了之。所以本人来此投诉希望能够给与该商家惩罚,并将结果发公告,如果没有处理,本人将连带取证物品一同寄给媒体,将此事件始末曝光。


附件1:uploadfiles/201411/20141129195009133.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质监局
回复时间: 2014-12-12 08:55:01
回复内容:

袁先生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情况如下:

1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洞庭水湘食品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成品仓库没有库存“口馋鱼”产品。我们说明有关情况后,该公司提供了“安全操作规程”和产品监督检验报告及相关照片,并向我局提交报告说明,否认产品中会出现异物。由于无法抽取样品和取证(没有相关批次产品库存),公司又不认可,我局无法进行协调处理。建议您提供相关证据,向购买地有关部门投诉。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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