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求助相关部门维持公道
来信人: 黄标
来信时间: 2014-12-10 11:32:03
内容:

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平江通平养护区对于工伤员工不给补偿,不给津贴,太不公道了,太不公道了,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4-12-11 09:24:24
回复内容:

黄标:

您好!

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不及时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有管辖权的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负责支付。

再次反馈: 关于社保与工伤费用,单位不愿意负责怎么办?你们能不能帮忙出出面啊? 不帮忙出面,弱势群体始终要不回公道,拜托了。还有工伤鉴定公司也不管,我们自己直接去鉴定可以吗?医院会受理吗?
反馈时间:2014-12-19 11:31:21
再次回复:

黄标:

您好!

1.关于社保与工伤费用,单位不愿意负责怎么办?你们能不能帮忙出出面啊? 不帮忙出面,弱势群体始终要不回公道,拜托了。

回复1:如果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用人单位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所以这不是单位愿不愿意负责的问题,是必须负责的问题,不用担心。

2. 还有工伤鉴定公司也不管,我们自己直接去鉴定可以吗?医院会受理吗?

回复2: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不及时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有管辖权的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请您携带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来我局工伤处(炮台山)进行工伤申请认定。

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如果您还有疑问,您可以拨打我局工伤处工伤职工管理服务科电话:8251836,或者来我局工伤处(炮台山)进行咨询。

希望您的困难早日得到解决!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4-12-19 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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