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南湖誉峰未取得许可售房,购房者权益如何保障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15-01-27 10:00:47
内容:

你好,我是一位普通的岳阳市民,因为考虑到子女读书需要在海事局对面的南湖誉峰登记了VIP,交了2万诚意金,1月24日南湖誉峰开盘日成功选房将诚意金转为定金。置业顾问一直告知选房成功后一周内签合同付首付,但是昨天又打电话要求我再继续支付定金5万,否则开发商会一房多卖,签合同日期改为明年五月份,原因是因为誉峰1号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由于对房地产政策不清楚,我想咨询下:第一,南湖誉峰未取得预售许可将1号栋开盘的行为是否合法?第二,开盘当日我们购房者排队交钱选房,交完定金后却不能保证房子一定是自己的,购房者权益如何保障?第三,在预售许可未取得的情况下,开发商在我们已经支付2万定金要求再继续支付定金行为是否合法?第四,对于期房购房者支付定金是否存在风险?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2-09 09:09:59
回复内容:

已于2月4日致电购房人,告知该公司此行为属违规预售,建议购房人持收据前往市房产局监察支队报案。另已通知开发企业立即停止违规预售、收取定金的行为,已收部分立即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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