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提高岳阳职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建议
来信人: 葛先生
来信时间: 2015-01-29 15:59:12
内容:

近年来,岳阳职院教职工一直是按最低5%的比例缴存公积金,远远低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12%的比例,仅公积金一项,每年要比市直学校教职工要少数千元,希望市公积金协调职院提高缴存比例,实现同城同比例。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5-02-09 17:35:13
回复内容:

您好!我市目前执行的公积金汇缴比例为5%-12%,也就是最低不低于工资基数的5%,最高不超过工资基数的12%。

公积金的汇缴是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例规定范围内明确具体比例、月缴额。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汇缴由市级财政负责,岳阳职院由学校负责,根据政策规定,岳阳职院汇缴符合要求,但执行水平偏低,我中心也多次要求单位提高汇缴比例,确保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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