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收回闲置土地 修个小型公园
来信人: 徐先生
来信时间: 2015-03-05 16:44:09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我是华容人,十分关心华容的建设。近年来,在县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城越来越漂亮了,但是当前华容的城市休闲设施建设还不均衡,我们有比较大气的人民广场和华容河风光带,但一个在桥西人员密集社区,另外一个在新区,桥西路以北数平方公里没有一个公园广场(华容道广场只是硬化了,没有绿化)。

现在侨联学校北侧、容鑫花园南侧,有一个10余亩的空地 。据了解,这块地2007年8月由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容鑫花园小区办理了用地手续。

2011年12月,国土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土地闲置2年可无偿收回。现在容鑫花园这块地已闲置8年,一直荒在那,一些村民种了些菜。建议县委、县政府收回,我想这个地方面积不大,也无需拆迁房屋,建个小型公园的花费并不大,而且还可以利用藕池,建设成亲水公园。周边居民密集,建成后受益群众估计上万,现在大家都是带小孩乘侨联学校放学后到学校玩玩,增加学校管理难度,也不安全。

如公园能建成,不仅是个民生工程,周边居民对政府领导的功绩没齿难忘,也积极响应了县委、政府建设宜居华容的号召,希望领导参考!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华容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5-03-23 08:04:59
回复内容:

华容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市民来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说明

 

2015319日,收悉“12345”热线服务办转办徐先生关于《收回闲置土地,修个小型公园》的来信件,登记编号为75098。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就市民反映闲置土地问题,指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来信中,市民徐先生反映“侨联学校北侧、容鑫花园南侧,有一个10余亩的空地。据了解,这块地20078月由县规划委员会批准,容鑫花园小区办理了用地手续。”

经调查,容鑫花园小区土地出让合同为200762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面积为25.84亩,即为现在已建成区。也就是说徐先生反映的10余亩土地不在容鑫花园小区开发商华容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虽然有可能如徐先生所说,县规划委员会确实批准了该地块为住宅建设用地,通过了规划条件的审批,但国土资源部门并没有办理该空地的用地手续。

据了解,该空地实际面积有23亩。2007年,环城村与华容县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有关用地协议,但因土地补偿款问题,该土地至今未实际交付华鑫公司,实际仍由村民使用。由于该地块并未办理用地手续,更没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存在土地未开发而闲置的问题。

综上所述,徐先生反映闲置土地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该地块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不能适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我局没有收回该土地的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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