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为什么星期六出生的婴儿不能正常享受医保?
来信人: 严小姐
来信时间: 2015-03-09 18:17:59
内容:
 我家小孩是星期六(11月22号)上午在市一人民医院出生的,一出生就送到了新生儿科。根据岳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规定,出生的婴儿,必须先办理了户籍手续后参保,再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医保。但是市一医院里也有规定只有星期二和星期四下午三点才能办理出生证明,医院没有人办出生证明我就无法办户籍没有户籍就不能参保,星期六医保局也没人上班我更是无法参保。只有等到你们都上班了我星期三(11月26号)才办好医保。是你们的规定和制度导致我不能及时参保,现在产生的医疗费你们又说不能享受医保。请问这样的医保政策对节假日出生的小孩公平吗? 这样的规定有没有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呢?为什么医院和医保局的制度相互冲突让群众不能第一时间参保?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5-03-24 11:10:00
回复内容:

严小姐:

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转我局,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1、岳政发[2008]2号文件《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基金征缴 第十七条之规定:缴费期之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30日以后,办理了户籍手续,且父母双方参加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当年参保。参保时,缴纳当年度全部保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岳政发[2012]15号文件《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基金筹集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保待遇。

    具体情况请与参保地人社部门联系。

再次反馈: 以上所答牛头不对马嘴,答非所问,医院和医保局自身原因导致患者办证无门参保延迟的,在延迟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理应安正常比例报销,对你们这种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表示强烈抗议和不满
反馈时间:2015-03-25 14:22:51
再次回复:

严小姐: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回复多次。现再次回复如下:

一、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2]15号)中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医保待遇”,是指新生儿出生后按照有关规定可办理参保手续,参加医保后可享受医保待遇,不是指婴儿出生后自然享受医保待遇。在现行政策下,人社部门也只能按上述政策执行。

二、关于你办理出生证明和户籍手续延误问题,不是人社部门责任,人社部门只能向你承诺:在你参保手续资料齐备时,及时按有关程序为你办理新生儿的有关参保手续。

三、因为你不是在岳阳市医保处参保,你的问题建议向你实际参保地人社部门反映,同时你也可根据《信访条例》逐级信访反映该问题。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信时间:2015-03-31 11:16:11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