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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退休年龄以什么为准? |
来信人: | 邹望燕 |
来信时间: | 2015-03-11 20:22:12 |
内容: | 本人母亲现在年龄51,户口所在地:岳阳县黄沙镇黄沙街茶场,身份证号:430621196404061822。照目前国家退休年龄已经退休,但按所在户口地方单位:黄沙街茶场要求续保至今。去年有咨询过黄沙街茶场据说:由单位报上去的年龄不到?很想知道,退休年龄依据什么?政策依据又是什么?为什么至今无法领退休金?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5-03-12 21:12:40 |
回复内容: | 邹望燕女士: 您好! 根据政策,国有农垦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按省农业厅、省劳动人事厅湘农业[1987]场第279号文件规定,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您母亲目前现在年龄为51岁,还未达到退休年龄。 |
再次反馈: | 谢谢!反馈及时,有效率!感受到政府在办事实,为民办事。 |
反馈时间: | 2015-03-16 10:37:08 |
再次回复: | 邹望燕女士: 您好! 非常感谢您的肯定。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5-03-16 15:4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