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二手房过户问题
来信人: 毛兴旺
来信时间: 2015-03-12 13:02:56
内容:

您好!

我于2002年年买了单位上同事的房子,因当时人在外面打工,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后来回来办理手续时,因为同事跟他老婆已经离婚,找不到他老婆的联系方式。这件事就一直没能办理下来,13年了,房子一直不过户也不行啊,但现在实在找不到他老婆,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能办理过户的事情吗?如果一直不过户将来如果房子拆迁有什么影响吗?急切等待您的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3-16 10:03:35
回复内容:

毛兴旺,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1、在找不到产权共有人的情况下可以法院判决书办理过户手续。

2、未办理过户手续对今后拆迁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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