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申请公租房的咨询
来信人: 周范
来信时间: 2015-03-15 12:34:44
内容:

您好!

在您的百忙之中,又要打搅您,实在不好意思,但是我还是有我的个人家庭问题需要您的耐心解答,谢谢!

我现在的具体情况是:我家原来在岳阳市的房子是父母亲在她们单位购置福利分房的,自从他们退休后就卖了回老家了;她们老了想落叶归根,作为儿子,我没有办法阻止;他们卖了房子的那个时候年纪小的我一直在外地打工;现在我和我父母亲的户籍都还在岳阳市区,并且没有分户,户口还在一起!但现在我已经成家了,没房子,户籍也是个问题,从而影响到我老婆是岳阳华容县的无法调到我的一起来;现在由于自身个人能力有限,我本人现在没有工作,老婆也没有工作,能力有限没有这个能力购买商品房!还有个小孩,为了老婆的户口能调到我一起来,为了我的小孩今后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上我又想回老家岳阳长期发展和居住下去;首先考虑的是没有房子,开始我是想先租个廉租房!上次我也问了您廉租房的问题,通过您的指导我咨询了相关部门后获悉我只有租赁公租房的资格,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我要租赁公租房的话,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走什么样的流程?希望市里的领导能关心我这个小家,并且帮我这个小家的忙,非常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5-03-17 11:25:39
回复内容:

周范,

你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岳阳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在当地工作和居住,家庭经济收入中等偏下,且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线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人员的,本人及家庭在当地无私有产权住房,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年满18周岁,本人及家庭在当地无私有产权住房,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

关于申请公租房流程的说明:

1.因公租房申请工作未启动,暂不收取相关申请资料(申请人家庭信息、收入状况、住房情况等)

2.现保障性住房房源主要用来针对廉租住房分配。 

咨询电话 岳阳市公租房管理中心8758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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