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探亲假路费报销咨询
来信人: 刘俊
来信时间: 2015-04-10 09:23:26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我是岳阳市事业单位的一名员工。家住在外省,按劳动法规定应该享有探亲假。现咨询一下湖南省或岳阳市对于探亲假路费的报销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5-04-13 09:08:51
回复内容:

    刘俊你好!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转我局,现根据政策答复如下:

    现有国家政策文件和我市的文件,对探亲休假只规定了天数,对路费没有具体的规定。

    谢谢你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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