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大润发超市对面长期停着两辆广告车
来信人: 风清扬
来信时间: 2015-04-14 18:09:48
内容:

你好!

请问四化建大润发超市对面长期停着两辆广告车,车辆停在停车道内,车身为广告性质宣传,请问是否合法合规? 类似广告车运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4-22 14:50:4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现场查看大润发超市对面停放的两宣传车为正华租车与虎威跆拳道的宣传车。此类车主要是利用车身广告,为商家做宣传目前,城区共有此类宣传车10多台。

根据《岳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以车身广告形式发布户外广告,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示的符合交通安全的证明。此类型的宣传车须事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我局户外广告管理部门申报办理手续。经与交警部门联系此类宣传车未在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公安交警部门近期将对此类车辆进行查处。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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