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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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残疾家庭低保救助 | |
来信人: | 张虹晖 | |
来信时间: | 2015-04-24 13:15:17 |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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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5-04-28 17:57:58 |
回复内容: | 您好: 根据您反映增加其老婆孩子低保的问题,我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从街道民政部门了解情况得知:我街道民政办与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同志与社区民政专干共4人,对学坡社区于4月22日进行低保申请入户,您是学坡社区居民,肢体残疾;现在结婚,有一十几天大的儿子,妻子户口是2013年9月份从华容转入楼区;户主在学坡开了一家网吧,一共20台电脑。按照低保政策规定,您一家均不能享受低保,因为有一家20台电脑的网吧,足够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但考虑到户主是残疾人员让其本人享受低保;但妻子户口转入我楼区年限未满,我办事处民政办在入完户后已经直接回复张虹晖无法提标加人的原因。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 |
再次反馈: | 政府领导你们好:首先要说明的我开的是黑网吧,也没有20台,而是16台。现在网吧市场环境恶化,到处是WIFI,基本没什么人上网了。我这个情况,居委会王主任都清楚,知道没什么人上网了,还经常关心问店子还能维持生活吗,东茅岭办事处说:足够维持自己的生活,这个我承认,加上我的低保只能维持我自己的生活。但是她们母子的生活怎么办,我是户主,全靠我啊,我这家黑网吧如果还能很好的维持,我也不会在2014年7月20日向政府写信求助安排工作《老工伤残疾人求政府安排工作》。请政府领导明查,救助她们母子的生活。 |
反馈时间: | 2015-04-29 11:48:56 |
再次回复: | 您好: 我区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当事人表示理解。 特此回复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回信时间: | 2015-05-06 10:3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