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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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51期间市民到岳阳楼游玩的门票问题 | |||||||||||
来信人: | 刘先生 | |||||||||||
来信时间: | 2015-05-03 21:52:06 | |||||||||||
内容: | 我51期间,带友人去岳阳楼游玩,共计4人中3人为岳阳地区内户口且有身份证。购票时售票员答曰统一都是80元,因友人时间有限,且不想影响心情,没有过多理论,按80元每张购票。我希望能给我个说法,或者是否我理解有误,假期售票窗口繁忙,我能理解工作,但不能一句统一定价搪塞,一副爱买不买,毕竟这是你们的工作,相比其他如车站、银行、医院等服务性窗口,其实并不需要多少言语,你们是拿工资的。:为什么不能解释清楚:优惠取消,或者拿出上级有关文件。 去年记得我质询时回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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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旅发外侨委 |
回复时间: | 2015-05-07 15:56:3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刘先生: 你好! 市长信箱75746号信访件《关于51期间市民到岳阳楼游玩的门票问题》收悉。在此,首先向您对岳阳楼景区工作给予的爱护和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你提出的意见作出如下回复: 1、岳阳楼景区对本地市民的优惠措施中:“本地市民(含县市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和国庆法定节假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购票30元/人次”其中的法定节假日是指五一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当天不包含周末; 2、从您投诉的时间来看,您购票的时间是5月3日,不在岳阳楼景区实施市民优惠票规定时间之内; 3、关于您指出员工的态度问题,我们已向岳阳楼景区督查科反映,会根据您投诉的时间调监控,如果确实有服务态度不妥等问题,我们一定会加强批评教育,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再次感谢刘先生对岳阳楼景区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将努力把为广大游客和市民的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岳阳市旅游局 201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