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共自行车管理的问题
来信人: 汤明
来信时间: 2015-05-04 11:10:41
内容:

尊敬的分管领导:2015年4月15日早上七点十几分,本人从岳阳公共自行车雷锋山站点像平常一样在倒手第二桩刷卡取车(当时未留意座椅下的车号,后来从中心人员处得知为L-03075),语音回复桩故障未成功,随即转至旁边桩成功取车,并于七点四十分左右在金鄂山公园东门站点按正常操作成功还车。出于保险起见,本人每次还车都会再次在机座上刷卡查询是否扣费,本人在金鄂山公园东门站点机座查询结果为未还车。当时未到八点本人以为中心工作人员未上班当时也就未去电,到单位上班后因手头上的事也把此事给忘了,直至当日下午四点多突然记起赶紧给中心去电话咨询,回复:需我去还车地找L-03075车,等我急忙赶到金鄂山公园东门站点并未找到此车,又去电中心,此时回复:需我去中心面诉。等我请假坐上出租车赶到岳阳晚报社的中心站,一位苏姓先生接待,在我如实陈述经过后,此工作人员不但多次不相信是桩故障或系统原因,反而一味只强调48小时内车未归还我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等等。不甘心的我离开中心后再次赶回雷锋山站点却发现此车依然在第二桩刷卡显示没有车(即故障),在我给中心去电说明情况后回复要等一个多小时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本人很是不明白),在烦燥地等待中自已将车前后拖拉几下居然又归位了(本人更不明白了),相信有正常思维的人员都会尊重这的确是桩或系统故障的事实,虽然勉为其难中心退回了已扣15元本不该收取的费用,而本人却没有得到及时、主动、积极的配合处理,这是为何?请问绿色、环保、健康岳阳之行服务落实工作在哪里?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15-05-11 09:08:16
回复内容:

汤先生

您好!

    我局收到您的来信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监控视频记录显示,您于2015年4月15日早上7点16分在雷锋山站点第29号桩位刷卡取车,虽未能推出公共自行车,但系统认定您已取并开始计费。由于您当时不知情,又转至旁边桩位刷卡取车并骑走。比对系统监控视频和用户使用记录,在您取走车的那个桩位的5分钟前有一位女士已刷了卡但未取走该公共自行车,之后您在此桩位上刷卡取走了公共自行车,然后还至金鹗公园东门站点,实际骑走的公共自行车是您之前的那位女士刷出的。

建议您以后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时,如再遇到类似刷卡过程中出现故障的现象,可通过站点管理箱上的查询系统或立即致电公共自行车客服热线8881116,由专业工作人员来核实相关情况,减少您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由此带来的不便望请谅解。同时,我局将会加强对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改进其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

再次反馈: 没有就实质性的情况进行正面回复。
反馈时间:2015-05-11 15:56:18
再次回复:

汤先生

您好!

城区公共自行车设施设备设置在户外,尽管其具有户外防护功能,但外界环境会对电子机械产品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个别产品不可避免出现机械故障或反映不灵敏、网络信号传输不及时等问题为此给您使用时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我局作为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监管部门,始终要求运营公司对城区所有自行车站点进行精心维护,尽量减少机械故障等问题,避免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运营公司的监管,督促加大对公共自行车设施设备的排查和维修力度同时,监督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态度。

    借此,也再次建议,您今后在使用公共自行车时,如再遇到类似刷卡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现象,可通过站点管理箱上的查询系统或立即致电公共自行车客服热线8881116,由专业工作人员来核实相关情况,减少您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回复部门:市城管局
回信时间:2015-05-18 11:32:12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