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公积金贷款问题
来信人: liuxx16
来信时间: 2015-05-09 13:12:18
内容:

本人在北京工作已有5年多,一直正常缴纳公积金,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在岳阳购房,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北京这边出具的证明有: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证明》并加盖管理部公章及上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这个证明北京这边只能盖管理部的业务章,无法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

2 打印最近6个月公积金汇缴流水,包括月缴基数,期末余额,并盖管理部公章,这个证明北京这边也只能盖管理部业务章,无法加盖管理部公章

3 公积金缴存地(和户籍所在地)的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申请人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拥有的套数证明,本人咨询了北京房管局及北京市建委,都无法出具这个证明。

请问我这种情况想在岳阳购房该肿么办?同一个中国,各省间公积金怎么就不能衔接好,协调好???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15-05-15 08:21:17
回复内容:

客户:

你好。

1、我们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证明要盖公积金中心的公章,如果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不配合,可以只盖业务章。

2、“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此证明应由各城市的房产主管部门出具。外地户口可以在北京购房,为何外地户口不能在北京房产局查询本人的房产信息?岳阳公积金中心目前已办理几十笔在外地缴存公积金职工的贷款,他们都能提供在工作当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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