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岳阳交通治堵的看法和建议
来信人: 喜欢岳阳的人
来信时间: 2015-05-27 08:47:17
内容:

     问题:

   1、早晚上下班高峰期在主城区路上的大货车、三轮车等太多了,尤其在洞庭路到青年路这段路上,尤其洞庭路左转至青年路时,排队经常到了琵琶王立交桥上面。

2、在红绿灯路口,经常出现加塞的情况,造成的刮擦事故屡见不鲜,经常造成交通拥堵,本人在花板桥路口东往西直行的时候,在最右边车道被加塞几次,连公交车也加塞,造成车辆通过更加缓慢。

3、市区的摩托车、电动车乱穿插、掉头和不按规定行驶的情况太多。尤其在站前路火车站路段、建湘路、岳阳大道、美食街至步行街新百盛路段、云梦路等。

建议:

1、对大货车、三轮车的问题。是否可以进行分时段限行,比如早上700-1800,刚好可以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2、对于加塞的问题。个人认为可以在主要的红绿灯路口,安装一些高清摄像头,对加塞、随意变道等违规行为抓拍,抓拍到了就按违章停车来进行处罚。

3、市区的摩托车、电动车问题。对不按规定走机动车道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严格执法,对不按规定走机动车道的,也可以采取罚款等措施,对无牌、无证的,应该扣车,不给其机会去找关系“了难”。

    如果职能部门的领导能够看到并重视,能够为“文明”城市大岳阳增光添彩,不妥之处请见谅!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5-06-18 15:34:58
回复内容:

喜欢岳阳的人: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货车、三轮车的管理问题

您提出的城区实行分路段限时禁止大货车、三轮车通行建议是可行的。从2010年开始,市中心城区南湖大道、巴陵中路、金鹗中路3条主干道实行禁止摩托车通行措施;从2012年开始,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交通高峰期(7002000)实行禁止大货车通行。从目前情况来看,禁货、禁摩效果比较明显。今后,我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扩大禁货、禁摩范围,彻底解决大货车、摩托车管理难的问题。

二、关于加塞的问题

您提出的安装高清探头抓拍机动车加塞的建议非常好,我局交警支队从2013年开始,就专门向市政府汇报请示启动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方案已通过评审,正在进行招投标,项目总投资为1.5亿元,预计2016年底建成。该系统建成后,可对闯红灯、乱穿乱插、违法变更车道、违法标志标线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三、关于摩托车、电动车的问题

摩托车一直是我市城区交通管理的一大乱源,也是政府和交警部门非常头痛的问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闯红灯、乱穿乱插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高发,市民反映十分强烈。针对摩托车的管理问题,岳阳市政府多次下发整治通告,多次组织公安、城管、运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年查扣的违法摩托车都在万台以上。但目前整治效果与市民的期望、政府的目标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不管困难多大,我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规范摩托车行车秩序,并进一步扩大禁摩范围,直至中心城区全面禁摩。同时,将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加大对电动车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规范电动车交通秩序。

四、关于晚上开远光灯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拥有私家车和驾照的人越来越多,驾驶员呈非职业化趋势,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开车时不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在城区夜间,很多驾驶员为方便自己,不顾他人安全,经常开远光灯,即使会车也不变换灯光,更有甚者,还将车灯改装成疝气灯,遇有会车时打开疝气灯照对方,导致对方无法看清路面,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区,车辆应使用近光灯,不得使用远光灯。针对城区部分驾驶员违规使用远光灯的情况,交警部门将不定期、不定时、不定路段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城区夜间行车安全。

特此回复。

再次反馈: 感谢领导百忙中回复来信,本人对回复有一下看法:一、关于大货车、三轮车的管理问题: 2012年开始,市中心城区主干道交通高峰期(7:00—20:00)实行禁止大货车通行。不知道市中心城区主干道是哪些道路,按我的理解应该范围比较广,但是本人早晚出行路段如洞庭路从望岳路口到花板桥步步高路段、求索路、巴陵东路等等不知道是不是在这个范围,在这些路段我碰到的大小货车、三轮车、混凝土泵车、大卡车、油罐车等非常多,尤其在早高峰上班期间经常影响辆红绿灯通过率和使车辆行车缓慢。所以,如果是市中心城区主干道请职能部门重视并严格执法,如果不是请职能部门尽早制定方案和规划,在交通日益拥堵的情况下未雨绸缪为上策。二、关于加塞、摩托车、电动车、晚上开远光灯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回复,本人基本满意,“希望和请”职能部门按回复的内容依法、依规定去认真落实和执行,交通状况应该会好转。同时,希望职能部门领导多去交通治理较好的城市学习和借鉴好的方法和措施,这也是工作职责和使命,为“文明城市”大岳阳继续增光添彩! 谢谢!
反馈时间:2015-06-19 10:50:21
再次回复:

喜欢岳阳的人网友:

您好!

您的反馈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市中心城区主干道禁止大货车通行的公告》已于2012630日发布。该规定自相关交通标志设立之日起开始施行。城区的禁止大货车通行的主干道都已设禁令标志。有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路段的大货车必须到我局交警支队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时间和线路通行。

特此回复。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信时间:2015-06-26 15: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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