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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首套房证明的问题 |
来信人: | 十字路口 |
来信时间: | 2015-05-27 14:48:44 |
内容: | 我于婚前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是首套房,之后也未购置其它商品房。该房有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原因一直未办房产证。现在我已结婚,配偶也有一套婚前购置的商品房且已办证。请问,如果现在对我婚前购置的商品房办证,是不是仍旧可以对该套房开具首套房证明。 |
回复部门: | 市住建局 |
回复时间: | 2015-05-28 09:25:10 |
回复内容: | 你好, 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首套房查询证明应持身份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明)前往市房地产档案馆查询。市房地产档案馆咨询电话875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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