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大学生回乡创业(影视传媒类)是否有优惠政策?
来信人: 传媒小角色
来信时间: 2015-06-04 22:43:40
内容:

市长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翻看一位迫切归乡游子的信,我是在外学习的岳阳本土人,现想回岳阳自主创业。从事影视传媒方向。由于对岳阳各项政策不是很了解。对于这样子的情况,国家或者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想充分了解情况后再进行计划安排。

传媒小角色

2015.06.04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文旅广局
回复时间: 2015-06-08 10:07:26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发在市长信箱《大学生回乡创业(影视传媒类)是否有优惠政策?》的信件,已由市政府督查室转至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明确提出了“文化强市”的发展战略。特别是2014年,还专门安排了6位市级领导牵头负责文化旅游产业帮扶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荣华亲自担任市级领导联系帮扶文化旅游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目前,我局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其中包含一系列的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该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初审通过,正在报市政府发文。为实现文化产业集群发展,市委、市政府还计划依托人文、旅游、生态的“楼、岛、湖”背景,3517老厂区打造成一个以军工文化、工业文明为衬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深厚历史人文传承的文化旅游产业园,其中影视传媒产业将是园区重要项目。

欢迎及时关注岳阳市人民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文化产业相关的政策信息。

特此回复。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68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15-06-08 15:52:25
回复内容:

    你好!你在市长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已转到我局,现根据政策回复如下:

1、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谢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